公司政策及行为守则

引言

从此处开始,NHT Global (Canada) Company将被称为“NHT Global”,NHT Global的独立分销商将被称为“分销商”。除了独立分销商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外,此政策及流程将支配分销商与NHT Global开展业务的方式。

I. 分销商行为准则 

  • 作为NHT Global的分销商,我将做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 我将以可以提高自我声誉及NHT Global已拥有的良好声誉的方式开展业务。
  • 在我作为NHT Global独立分销商的活动中,我会尊重并礼貌对待与我接触的每一个人。
  • 我将履行作为经销商的领导职责,包括培训、支持组织中的分销商,并与之保持沟通。
  •  我不会歪曲与NHT Global产品或薪酬计划的事实。
  • 我不会推荐或试图推荐任何NHT Global分销商直接或间接进入任何其他网络营销计划,或从事诈骗或非法行为。
  • 我会始终记得,即使是我的个人经历以及从NHT Global产品、服务或项目计划中获得的收益,都有可能会被解释为未经授权的“商标索赔范围”。
  • 我理解并同意,我应对作为分销商的业务过程中承担的所有财务和/或法律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并清偿所有分销商应负担的债务和义务。

II. 分销商要求及限制

虚构名称或假名。个人或实体不得使用虚构名称或假名或者使用与该分销权无关的个人或实体的身份申请分销权。分销权申请人或实体不得输入使用未分配给该个人或实体的社保号码或税号。

税号。按照联邦法律规定,所有加拿大分销商均需拥有社保号码和税号,并提供给NHT Global存档保留。NHT Global将在向政府申报信息时使用这些号码。

法律合规。所有加拿大分销商均应遵守有关其业务运营的所有联邦和州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当地法令及规则。所有分销商均应对自己的管理决策和支出负责,包括所有预估收入和自雇税。在每个日历年末,NHT Global将按要求针对分销商的非雇员薪酬出具一份RS Form T4A Misc.表格。在本文印刷时,按照法律要求,只有在日历年内年收入超过五百加币($ 500.00)者需要提交T4A表格)。鉴于分销商并非为NHT Global雇员,因此NHT Global不负责支付或分摊支付任何员工福利。

分销商个人身份识别号码。NHT Global在分销商注册时会为其出具一项个人身份识别码(PIN)。在分销商与NHT Global的所有沟通联络信息中,均需标明此识别码,包括推荐、订购产品、获取帮助的文书文件。

无专属地区。不存在以招募为目的的专属地区,任何分销商不得暗示或明示其拥有任何专属地区权利。除NHT Global尚未打开的海外国家市场之外,分销商推荐没有地理限制。

其他服务及产品。分销商可不受限制的出售其他公司的服务和产品,但是向NHT Global分销商直接或间接推广这些产品和服务则仅限于个人推荐者。被发现违反此规则的分销商可能会失去优先购买权,并可能被暂停及/终止协议、参与NHT Global奖金计划(除了NHT Global可能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之外)。

抢线。严禁从一(1)个NHT Global分销商组织招募其他分销商至另一个分销商组织。

对政府认可的说明。联邦和州级监管机构很少会批准或认可直销计划或产品。FDA不会审批化妆品或健康相关产品,只会证明该产品包含安全成分。因此,分销商不得直接或间接表明NHT Global营销计划或产品已得到任何政府机构的审批/审查/认可或其他支持。

药物治疗、审批及理疗。禁止分销商明示或暗示任何NHT Global产品已经过FDA审批,或声明或暗示可以通过食用或使用该产品改善疾病、疾患或病症的任何诊断、评估、预断、描述、治疗、理疗或管理或补救措施。分销商了解,NHT Global产品无意作为或被认为是任何精神或身体疾病的药物治疗产品。关于产品问询问题应直接向合规部门寻求帮助。

III. 定义

 分销商。签署并同意遵守不时被修订的NHT Global政策及程序的人士。在不允许进行零售的司法管辖区,其将被看作是一位会员。如果30(三十)天内未购买任何产品或在激活之后30(三十)天内未添加后台服务,则该职位将终止。

 分销商及/或分销商的职位可能会具有以下其中一种状态:

活跃:分销商或其职位始终符合参与NHT Global奖金计划的BV要求,并拥有活跃的后台。活跃的分销商或其职位可以购买产品(在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零售或个人消费,并有资格根据奖金计划获得佣金。若活跃的分销商或其职位的后台服务到期,但始终满足每月的BV要求,则其将被视为非活跃,具有与零售/批发买家相同的状态身份(即可以购买产品,但不能赚取佣金)。若活跃的分销商或其职位保持后台服务,但不能满足每月的BV要求,则将被视为休眠状态。

非活跃分销商:非活跃分销商或职位指的是其不能持续满足 参与奖金计划所要维持的最低要求(无论后台服务处于活跃状态与否)。

休眠状态分销商:在90(九十)天或更长时间内未达到参加奖金计划所要维持的现行最低要求。无论是否拥有活跃的后台服务。

暂停状态分销商:不能将自己代表为分销商。不能购买产品、参与奖金计划或使用后台或者网站。在问题解决之前,所赚取的佣金将被暂时搁置。在分销商被证明无不当行为后,佣金将会被释放。

终止状态分销商:不能将自己代表为NHT Global分销商。    不能购买产品或参与奖金计划。无后台,无网站。

优惠顾客:注册后能够以折扣价购买产品的顾客。 优惠顾客不参加消费积分奖励计划。 注册后他们将获得一个个人识别号(PIN)/优惠顾客编号,并可以有限地访问NHT Office,以便购买产品。 优惠顾客不会收到复制网站,并且没有持续的购买需求。 优惠顾客可以选择升级为加盟商如果他们想要参加消费积分奖励计划。

 

IV. 推荐与培训以及终止条款

推荐制度。分销商有权在美国、其领土地区及其他NHT Global针对NHT Global计划开放的国家推荐其他分销商。但是,分销商仅可通过产品的销售(而非通过推荐新的分销商加入计划)而获得佣金。

多个申请。如果一个申请人提交列有多个推荐人的申请及协议,则只有NHT Global收到的第一个完整的表格将会被接受。NHT Global保留自行就所有此类纠纷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利。分销商在全球平台上只能担任一个职位(无论是哪个市场)。

位置更改/更正。自注册之日起七(7)天内,可要求进行位置更改/更正。此类调整需要通过推荐人以及要变更的分销商(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上线分销商)的个人后台提交以获得客服部门的书面许可。

推荐更正。不允许进行推荐更改。但是,如果在七(7)个工作日内向客服部门报告,则可以进行推荐人更正。推荐人更正必须从当前(初始)推荐人的分销商后台提出申请,说明需进行更正的原因。

业务收购。若一分销商意欲获得另一分销商业务的权益,则其必须先终止其分销商身份,并从退出通知的日期起等待六(6)个月的时间,之后才有权进行此类收购(无论其希望转至哪个国家)。鉴于NHT Global是一个全球性的无缝平台,如果分销商自愿退出一个市场并希望进入另一个市场,在进入任何新市场之前,他们必须满足退出市场后的适当分离期,在这一点上无任何例外。所有此类交易必须通过填写提交给客服部门的“销售/转让”表格予以充分披露,该表格须获得公司的批准。

添加共同申请人。在向现有分销权添加共同申请人(个人或商业实体)时,NHT Global 要求提供书面请求,以及包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社保号码及签名的以正确方式签署的申请和协议。初始申请人必须保持为原申请书和协议的缔约一方。如果初始申请人想要终止其与NHT Global的分销商关系,其必须按照NHT Global政策规定行事。如未按政策规定行事,则其业务应在初始分销商退出后终止。所有奖金和薪酬佣金支票将被递送至经销权信息记录中的地址。在任何情况下,共同申请人均不得成为任何其他分销权关系的当事方。注意,在本部分内容中所允许的修改不包括推荐关系变更。

个人信息。分销商后台密码、分销商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将被视为机密信息,并不会与NHT Global以外的其他人共享(除非法律要求)。在紧急情况下,信息查询方可联系NHT Global客服部门,客服部门将告知分销商有人尝试与其取得联系。

培训要求。分销商应向其推荐的分销商提供充足的培训。“充足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政策及程序、奖金计划、产品信息、良好的商业惯例、销售策略和道德商业行为的培训教育。推荐人必须与其组织中的分销商保持持续专业的领导联系,并且必须履行责任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或交付产品和服务的真诚监督、销售或分销职能。

申诉。处于暂停或终止状态的分销商可通过向NHT Global合规部门提交信函,对暂停或终止状态提出申诉,信函中应说明申诉理由。(备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接受电话申诉)。申诉信函必须在NHT Global通知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通知中的说明,送至NHT Global。如果NHT Global未在截止日期前收到申诉信函,非自愿暂停或终止应自动成为最终终止。如果一个分销商及时提出申诉,NHT Global将全权酌情审查并通知分销商和投诉方其决定。NHT Global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并且不会进行进一步审查。如果根据对分销商不利的文件和证据导致申诉被拒绝,则暂停和终止状态将按照NHT Global的初始通知日期保持有效。

分销商投诉。在没有法庭指令的情况下,NHT Global没有义务透露也不会透露任何投诉方的身份。合规部门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所提供的信息为真实信息,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行动。在许多情况下,看起来像是违反政策及程序的情况其实只是对支配分销权的规则规定的误解或不明确。与合规部门之间针对分销商的沟通交流内容必须包含投诉方的姓名和分销商信息、对违规行为的详细描述以及合作证人的姓名及联系信息。匿名投诉或无法进行验证的投诉将不被认可。

继承。即使在本部分内容中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分销商去世,则分销商实体应依法转移给其受益继承人。但是,在相关继承人向NHT Global支持部门提交完整的销售/转让表格、死亡证明书、遗嘱、信托或其他文书的认证副本之前,NHT Global不会承认此类转让。此后,继承者应享有与任何其他分销商一样的所有权利,并承担所有责任义务。此外,受益继承人必须已达到其居住国家/地区的法定年龄。

产品反馈。鼓励任何分销商分享消费和使用产品后的积极反馈。NHT Global保留将分销商和客户自愿向其客服部门提供的声明和照片使用在其宣传材料中的权利,而无需提供任何财务或其他补偿。分销商签署协议即表示其同意NHT Global发布反馈感言。但是,分销商不应使用或允许使用明示或暗示任何NHT Global产品具有未经NHT Global认可或违反本协议的质量、特征或特性的反馈内容(例如以上第II部分的下的“药物治疗、审批及理疗”内容)。

不竞争。每位分销商均同意不通过销售或推广其他产品或商业机会(不包括“其他服务和产品”中详细列出的内容)而与NHT Global的受保护商业利益相竞争。分销商承认并认可此些限制对于保护NHT Global的宝贵权益来说是必要的,并同意为保护这些利益而实施任何禁令和/或其他补救措施都是必要和适当的。

供应商保密条款。NHT Global与其供货商、制造商和供应商的业务关系是保密的。分销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代表或任何供货商、制造商或供应商交谈或交流,除非是在NHT Global的赞助活动中且该代表应NHT Global的要求出席。违反此规定可能导致分销商协议的终止,并可能导致要求供货商/制造商/供应商赔偿损失。

V. 广告。

黄页和白页列表。若未将自己明确标示为独立分销商或独立承包商,则分销商不得在电话簿白页或黄页部分或网络电话目录中使用NHT Global商标来宣传推广其电话和传真号码。

“免费电话”电话号码列表。NHT Global分销商在未先向客服部门提交审批请求之前,不得在“免费电话”列表中使用NHT Global商标。如果针对免费电话列表获得批准,则须以以下形式标示列明:

John Jones

NHT Global独立分销商

或者

John Jones

独立承包商

不得使用其他方式来描述分销商与NHT Global之间的关联。

印制支票。NHT Global分销商不得在其业务或个人支票帐户上使用NHT Global商标名称或任何其他商标。

印制名片或信笺。NHT Global独立分销商不得使用NHT Global的名称及/或商标创造自己的名片或信笺图形。只能使用经过审批的NHT Global版本和措辞,这些内容可以在NHT Global为这些目的选择的指定供应商处获取。

公司材料。只有NHT Global官方文字材料才可用来代表NHT Global产品及/或NHT Global奖金计划。未经NHT Global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重印公司材料,该类书面许可可通过向合规部门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或传真获取。横幅标语、商业展览材料和其他相关宣传材料必须事先获得NHT Global的书面批准。公司网站和复制分销商网站上的内容可以推广促销为目的进行下载。

分销商创建的宣传推广材料。在任何印刷、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或其他媒体广告中,只能使用经公司批准的材料。若非NHT Global出品的广告,或未获得NHT Global合规部门明确的书面许可,则任何人均不得在其中使用NHT Global的名称、标志、商标或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如欲获得批准,可通过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拟议广告材料的副本发送客服部门或合规部门。包括具体投放说明(发布媒体、月份、年份等)。NHT Global将通过电子邮件、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带有批准代码的编辑/批复内容。批准代码必须在任何经批准材料的右下角标明。一经批准,则不得修改或更改任何文本内容。如果进行了任何更改,则必须重新提交材料以获取批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约需四十八(48)小时的时间进行处理。

因特网及在线广告推广。想要在互联网上进行广告推广的分销商必须完全遵守政策及程序,且任何互联网广告都必须事先经过合规部门的事先书面批准,合规部门可以自行决定以任何原因禁止发布任何广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已在互联网上发布或试图发布的内容。此外,分销商还应遵守以下条款:

–           发行商必须处于活跃状态并在其分销业务中保持良好信誉,才能获得经批准网站的授权。

–           希望通过其自有网站推广NHT Global业务的分销商必须在公示该网站和/或注册任何搜索引擎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从合规部门申请并获得一个审批号码,并将该号码显示在网站主页上。不提供口头批准。在将网站信息提交以供审批之前,应先确保所有超链接均可正常使用。针对经销商之前已获批准的网站进行的任何或所有更改均需重新提交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如果未遵守此内容即违反NHT Global的政策及程序,并可能导致经销商职位的暂停和/或终止。

–           分销商网站必须即刻且毫无疑问的识别为NHT Global独立分销商网站。作为独立分销商的身份信息必须显示在首页以及网站的所有主要部分(例如产品页面、基本信息、反馈感言等)。

–           在以NHT Global产品及/或其计划为主的任何网站上,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及、展示、涉及其他产品、计划或公司。

–           不得将NHT Global的任何产品名称或文字商标用在 分销商网站的URL地址或域名中。分销商必须确保在购买URL地址之前获得事先审批,因为NHT Global将不会支付费用以对其进行更改替换。

–           除了NHT Global分销商网站,不得链接至任何其他网站。

–            不得在任何产品信息反馈感言中直接或间接提出健康或治愈性主张,也不得进行产品比较。

–           除了自身记录在案的个人收益以外,分销商不得展示其他的收益或销售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显示支票。使用任何收入损益表时,这些损益表必须可验证且准确。

–           对于在分销商网站上使用非分销商自身的反馈内容时,需要获得将要使用的反馈内容及/或照片的所属分销商或顾客的书面许可。网站所有者需负责获取许可。应将书面许可副本与网站审批请求一同提交给合规部门,之后才可将相关内容显示在网站上。

–           在将网站内容提交审批之前,分销商需负责确保所有信息、拼写、标点和语法均正确无误。

–       所有分销商网站均受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的约束。对分销商网站内容的批准并不能确保其合法遵守分销商地理区域内的监管机构的规定。

–           每个分销商的网站上都必须包含以下声明:

本发布内容中所作的声明未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评估。此些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

“与其他任何体重管理或补充剂方案一样,在开始任何治疗方案之前,请先向您的医疗保健提供方进行咨询,若您目前有任何健康问题则更应如此。务必阅读并遵循标签说明行事。” 

“在本发布内容中所提及的收益或减重成果可能无法代表您所能获得的成果。作为NHT Global分销商,您的业绩成果取决于您的个人努力和所打造的事业。” 

“结果不具代表性。您通过NHT Global体重管理产品所取得的成果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医疗健康状况、运动水平和其他个人因素。” 

“与产品、公司和营销相关的信息以及照片版权均归NHT Global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域名/社交媒体/账户名称。分销商不得使用或尝试将 (a) NHT Global商标名称、商标、服务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成分、(b)“Natural Health Trends Corp”名称、(c) 或前述内容的任何派生内容注册为因特网域名或社交媒体ID/账户名称。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名称,将导致分销权的终止。

电子邮件及新闻订阅组推广。通过电子邮件或采用其他服务发送未经请求和未经批准的电子邮件传单的分销商,应对未明确包含在NHT Global直接提供的广告促销材料中的与产品和营销计划有关的所有信息负责。严厉禁止任何违反各种法律规定的“垃圾邮件”、电话或传真营销。任何及所有展示NHT Global或其产品的信息,若非为NHT Global提供,则必须获得NHT Global的书面批准。

电子商务/拍卖销售。分销商不得通过电子商务或直播、无声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拍卖形式销售NHT Global产品,即使以分销商的建议零售价销售亦不可。为了维护NHT Global的品牌声誉、形象及高品质的业务服务,维护NHT Global产品销售渠道的完整性(包括个人对个人销售),禁止分销商在电子商务网站、拍卖网站以及通过因特网进行产品或服务交易的网站上出售或宣传NHT Global产品。这些禁止的网站包括亚马逊(Amazon)、易趣(eBay)、Etsy、阿里巴巴及Craigslist。NHT Global无法保证在这些网站上出售的产品的质量、真实性、新鲜度或安全性,因此这些产品不具有通过NHT Global进行退货/退款的资格。

贸易展会。在获得NHT Global的书面授权之后,分销商可在贸易展会上展示公司产品和业务机会。参加贸易展会的申请需在展会前至少两(2)周以书面形式提交至NHT Global。在贸易展会的展厅或展台处,所展示提供的产品和奖金计划只能为NHT Global产品和薪酬计划。在展会上所使用的传单都要印有识别信息,这一点很重要。

收入声明。分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以招募为目的或因其他任何原因而展示佣金支票或做出具体的收入声明或陈述。分销商只能使用让人们对商业模型潜在参与者可实现成果产生合理预期的陈述和内容。所有陈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陈述内容必须真实

–           陈述内容须有充足且经过证实的数据支持

–           陈述内容不得有任何误导倾向(明示或暗示)

–           禁止使用像如“实现无限收益”、“成为百万富翁”、“兼职工作获得全职收入”、“下半生保证”、“赚取从未想象过的巨资”、“辞掉工作,在家坐拥收益”等类型的陈述。

–           分销商不得在视频或演示文件中展示描绘奢侈生活方式的图片图像  (例如豪宅及/或度假屋、豪车、私人游艇等)。

禁止使用用于描述您通过参与NHT Global业务而拥有的收入、奖金、生活方式(包括豪宅、豪车、物质财产及假期),但不适用于普通成员或超出加入NHT Global业务的普通成员可以合理预期实现的成果的陈述、用词、视频、图片图像。禁止进行对奢侈生活方式的陈述,即使其符合您的真实情况或附有免责声明亦不可。需遵守此些政策条款的沟通交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对面会议、网络研讨会、文稿演示和培训、所有社交媒体(例如Facebook、推特、YouTube、SnapChat、Instagram、微信、WhatsApp等)、网站、视频、每周团队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短信消息、即时消息等。任何违反此政策的分销商将被暂停分销权,以待进一步调查。

平均总奖励声明

媒体采访。若未从NHT Global获得明确的书面许可(NHT Global可以合理拒绝),禁止分销商进行广播、电视、报纸、小报或杂志采访或使用公开露面、公开参与或向公共媒体发表任何形式的陈述来宣传NHT Global及其产品或其个人的NHT Global业务。所有媒体联系人的问询必须通过NHT Global进行协调,并且必须包含有关采访格式和地点的完整说明。

签注。除了在NHT Global资料和通讯中明确传达的内容外,不得声称NHT Global的任何高管、管理人员或第三方进行了签注。

独立沟通。鼓励分销商作为独立承包商向各自的下线组织分发信息和指导说明。NHT Global鼓励以谨慎方式分发新闻通讯内容、培训手册,提供研讨会以及其他组织项目。但是,分销商必须将个人通讯沟通内容与NHT Global官方的内容明确并区分开来,且必须遵守此些政策。

分销商培训。分销商有责任参加对其推荐分销商所进行的培训。NHT Global资料中、其他培训工具及互联网上提供有培训辅助内容。此外,分销商还可参加针对分销商的本地和区域培训研讨会。

分销商服务。NHT Global向作为NHT Global分销商赚取收入的每位分销商提供管理和培训沟通内容、及时的产品和销售材料交付,以及在因特网上获取其销售组织在日历年内赚取和支付的佣金及超支额的销售报告的权限。

禁止重新包装。在任何情况下均严厉禁止重新包装NHT Global产品以进行再销售。

录音录像。分销商不得制作或重新制作NHT Global所制作的详细介绍NHT Global业务机会和产品的音频或视频材料。分销商不得对任何NHT Global活动进行录音。

电话答接。分销商不得在答接电话时或创建电话自动录音时使用“NHT Global”或以任何方式使得致电者相信其致电到了NHT Global公司办公室。

责任。对任何政策及程序的违反均可能成为暂停和/或终止个人经销权的依据。违反者可能还要承担因此而违反NHT Global分销商申请和协议、职业道德守则、政策及程序或州级或联邦法律所引起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此外,NHT Global可能会扣留任何NHT Global分销商的款项,以抵消其因分销商违反NHT Global分销商申请和协议、职业道德守则、政策及程序或州级或联邦法律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VI. 支付奖金和超值额

分销商申请及协议。只有在NHT Global通过因特网收到并接受完整的分销商申请及协议之后,才可支付奖金和超值额。只有销售NHT Global产品才可获得奖金。购买任何销售材料、销售辅助工具或招募分销商均不会获得任何奖金。

奖金支付。 奖金通过NHT Pay支付,可以通过个人支援网站中的小部件访问NHT Pay。 奖金的最低支付金额为$ 100.00US(一百美元)或其他国家的相等金额货币。 如果所赚取的金额少于该金额,则将继续累积,直到金额超过$ 100.00US(一百美元)为止。

VII. 购买和销售产品

直接购买。NHT Global分销商可直接从NHT Global购买产品。如果一个新的分销商从其推荐人或上线分销商处购买产品,与此购买行为相关的BV将不会计入给新的分销商,因为这不是从NHT Global处进行的直接购买。如欲替换BV,推荐人或上线应以新分销商的名称下单,并送货至其本人。备注:信誉良好的NHT Global分销商可以在注册后亲自通过NHT Global网站下订单,并使用自己的PIN(个人身份识别码)以分销商价格进行购买

退回包裹。如果因分销商的过错或因包裹未被及时取货而导致包裹退回,NHT Global将向分销商收取重新寄送的费用。

付款选项。可以通过汇票、银行本票或任何适用的信用卡付款。

信用卡支付。信用卡支付只能由信用卡上印有其姓名、地址或公司名称的持卡人进行。在调查和解决有关未经授权收费的投诉之前,任何使用其他人的信用卡付款的分销商都有可能被暂停其分销业务。NHT Global会将此类交易视为具有欺诈性,并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进行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分销商都不得对任何信用卡购买费用进行拒付。任何进行此种操作的分销商将立即失去所有信用卡订购特权,直到使用认证资金补还该费用为止。如果分销商信用卡被错误收取费用,则分销商应立即与NHT Global支持部门联系以启动调查和解决方案。

非活跃状态分销商。自注册之日起12(十二)个月内,一直未通过付费产品订单或后台服务激活的分销商职位都将被视为自愿退出,且不具备在未来恢复职位的资格。此外,没有BV订单和后台服务的非活跃职位将在非活跃日期后7(七)日后被终止。如前所述,在7日后被终止职位的分销商可以选择在7日后重新签约。

待交货订单。如果在任何一段时间内无法获取任何产品或销售材料,NHT Global分销商将可以选择提交订单并等待供货,也可以取消订单并获得全额退款,而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直到这些商品可供发货为止)。

送货地址。NHT Global仅接受用于送货目的的街道地址。订单由UPS承运并可以追踪,并在必要时及时进行替换。

送货费用。订货的分销商应全权负责说明 (a) 运输方式方法以及 (b) 目的地地址。可使用的方式方法以及预付费用已在以上及NHT Global网站注明。自动计算送货费用。如果NHT Global订单的接收方拒绝交付,使得货物被退还给NHT Global,则在解决拒绝交付问题之前,订购分销商的状态将变为非活跃状态。退货费用将从分销商帐户中进行扣除。其他信息可见:(以上)退回包裹。

产品和材料的及时交付。在款项支付算清之后,NHT Global将会处理递送所选择的产品和材料。如果由于需求量大而暂时无法提供某物品,则将通过装运中随附的装箱单通知收货人。如果有待交货订单,这些物品通常会在收到原始订单和付款日期后的十(10)天内尽快发货。在将产品交付给承运方,从完成向接收方的交付后,即代表已将所有权转移给接收方。如果产品未交付或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接收方可以联系承运方。

特殊订单/暂停出货。NHT Global不会“暂停”已处理订单或延迟已处理产品的递送。收到付款后,必须对所有订单进行递送。

受损货物。货运公司在其对货物进行实际保管期间所发生的损坏负责。收到受损货物的分销商应遵循以下步骤行事:

–           接收交付

–           在送货司机离开之前,在交货收据上记录看上去受损的货物包装箱数量。

–           将受损的产品和包装盒保存好,以备送货代理商检查。

–           与货运公司预约,以检查损坏的货物。

–           向货运公司提出索赔。

–           通知NHT Global的客服部门。

短货。NHT Global致力于及时准确地履行订单,并对此深以为豪,但是,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订单问题,公司将迅速进行更正,以免造成接收方的进一步延误。在收到货物后,分销商拥有五(5)个工作日的时间以报告任何短货情况。在获得通知并进行验证之后,NHT Global会将短缺的物品递送到原始订单地址。

佣金调整。任何因向NHT Global退货而受到影响的上线分销商将根据退还产品所支付的所有佣金和奖金,对其佣金、超支额和奖金账户、个人销售积分等进行调整。

价格变更。所有NHT Global产品和资料价格如有更改,不另行通知。

建议零售价(SRP)。NHT Global提供建议零售价作为指导。NHT Global独立分销商可以按照其与顾客达成一致的任何价格出售NHT Global产品,但是分销商不得以任何低于NHT Global建议零售价的价格进行广告推广。这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产品或任何其他低于建议零售价的特殊定价。不得与任何其他公司的产品一起提供NHT Global产品。

收据:零售定价。NHT Global分销商将为NHT Global产品的所有零售顾客提供打印的销售收据。通过互联网为其顾客订购的分销商,除装箱单(在包裹箱内)外,还将收到确认接收的电子邮件。

销售税。对于从NHT Global进行的购买交易,NHT Global会收取并汇出适用的州级和地方税,这可能会以应征税产品和/或材料的建议零售价计算。应付税款的适用税率取决于产品和/或销售材料的交货地址所在地区。对于运往免税文件已备案且已被NHT Global接受的州的订单,可免征销售税。对于直接代发货至其他州的订单将收取适用的销售税。免税不具有追溯效力。

自动订货订单。NHT Global保留随时更改产品价格的权利。但是,如果NHT Global更改产品价格,其将采取相应措施将信息传达给所有分销商,使其在订单被处理之前更改或取消自动出货订单。由于税收和其他监管问题,可能随时会进行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零售商店。NHT Global是一家直销公司。我们的成功建立在我们的分销商以个人化的关怀方式直接(一对一)向消费者进行销售。为了与我们的顾客保持这种个人化的联系,并向所有分销商提供向消费者出售NHT Global产品的平等机会,NHT Global对于向商业机构或通过商业机构销售其产品的行为设置了一定的限制。

不得通过连锁店分销产品。一般来说,NHT Global将零售地点超过五(5)个的零售企业视为连锁店。零售场所提供的NHT Global产品必须以分销商SRP(建议零售价)出售。对于商业企业是否违反其政策、企业精神或准则意图,NHT Global将为唯一判断者,并保留根据当前商业状况规定调整、修改或取消其已批准内容的权利。

同意。为了保护NHT Global业务以及公司的诚信,NHT Global产品不得通过寄售方式交付给其他方。只有经授权的NHT Global分销商可以向外界销售NHT Global产品。

VIII. 零售保证和退款政策

零售顾客退货。NHT Global对于出售给所有零售顾客的产品,提供30(三十)天100%(百分之百)无条件退货保证。每个NHT Global分销商都受其协议以及政策及程序的约束,需履行此保证。在完成任何零售销售之前,分销商必须对无条件保证权进行口头披露。如果一位零售顾客因任何原因对任何NHT Global产品不满意,其可以在30(三十)天内将产品的未使用部分退还给最初出售产品的分销商进行更换、退换另一种产品或以购买价格全额退还该产品的费用。

NHT Global将在满足以下步骤和条件的情况下,针对退回的产品为分销商提供更换:

–           NHT Global客服部门收到关于零售顾客待退货通知。

–           最初购买产品的分销商按照客服部门的指示说明,将产品退回至NHT Global。

–           NHT Global在产品回至分销商的日期之后十五(15)天内收到产品。

–           退货时需附有零售顾客签名的声明,说明退货原因,并且还需包含:

–           注明日期的原始零售收据副本

–           从零售顾客那里收到的产品

–           零售顾客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应使用适当的运输纸箱和包装材料包装要退回更换的产品,并建议选择最佳且最经济的运输方式。NHT Global将承担把替换产品运送至分销商的费用。

如果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条件,则NHT Global不会将任何零售顾客退货的价格费用退还给任何分销商,也不会发出任何替换产品。对于更换或退换零售交易产品的请求必须清楚写明完整的详细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如有)以及任何能够帮助NHT Global验证销售交易和后续退货的其他信息)。对于无法验证的零售交易将不能提供更换或退换。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可能会导致进一步调查并可能使得分销权被暂停。

退货授权(RMA)。在将任何产品退回至NHT Global之前(无论是运输错误、零售顾客退货、产品损坏、质量控制还是分销商退出),分销商都必须通过传真、邮政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NHT Global客服部门,获取一个零售商品授权号。如果公司收到的任何包装没有在包装箱外部清晰标明该授权号,则将被拒收。

质量控制(QC)。NHT Global将在产品交易后三十(30)天内更换任何被发现有缺陷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或运输后被损坏的产品除外)。因此,我们鼓励分销商在收货时检查其包裹中的产品是否完好。若超出许可期限,则相关请求将被拒绝。在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请求并获得支持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将任何产品退还给NHT Global。为了确保能发出替换产品,需严格遵守以下程序:

–           必须提交书面的替换请求,说明请求原因,并附上付款证明和产品订单副本以及    装箱单。

–           在收到通知后,NHT Global将告知分销商将产品寄送到何处并将发出一个RMA(退货授权号),此号码必须在退货包裹的包装外部清晰标明。在收到产品和确认验证信息后,NHT Global将会把替换产品寄出。

分销商退货。如果订单在初始订单日期后的30天(三十天)内被取消,NHT Global 将会退还订单全部款额(但要减去任何运费和向分销商支付的佣金)。如果在初始订单日期后30天之后(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取消订单,NHT Global应当以不低于参与者原始净成本的90%(百分之九十)的价格回购处于当前可重复使用和可再销售状态的所有产品(但要减去任何运费和因销售被退回产品而向分销商支付的佣金)。如果退回的库存不符合上述退还条件,则此类商品将被保留三十(30)天,在此期间,分销商有权要求向其退还这些物品。所有运费将由分销商承担。如果NHT Global的客服部门未在上述时间段内收到此要求,则NHT Global将保留销毁此类库存的权利,而无需向提交库存进行审查的分销商进行赔偿。为了确保及时退还款项,应遵循以下步骤:

1.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NHT Global客服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退出以及退还产品及/或销售材料的原因。

2在收到适当的信息之后,NHT Global将告知分销商将产品连同RMA号码信息一起寄送到何处,该信息必须在寄送包裹包装外部清晰标明。

3.如在包装外部看不到此信息,则任何退货将无一例外的被拒绝。将任何商品运送至NHT Global的费用将有分销商承担。

4.分销商将承担包装和运输产品的责任,并需使用一种能够确保及时收货且最大程度减少损坏的方式进行。建议采用能够提供详细追踪信息的运输方法。

5.退款将在收到授权商品之日起大约30(三十)天之内发出。退款方式将与最初收到款项的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在初始交易中使用了信用卡付款,则该款项将被退至该卡。如果信用卡已被取消,则需与之关联的银行机构出具相关票据。

6.上述政策适用于现有分销商退货。独立分销商协议中规定了要终止分销权的分销商退还未售出存货的政策。

*所允许的退货期限根据国家和州法律而有所不同。

未授权退货。如果分销商拒绝任何NHT Global货物的交付或要求退回任何之前购买的产品以进行退款,则该请求将被视为自愿终止分销权。

买方取消权。联邦法律授权买方可在交易后的第三(第3)个工作日午夜之前取消某些交易,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该规则的范围涵盖了在零售商总公司以外发生的零售额为二十五美元(25.00美元)或更高的零售交易。分销商必须在买方签署销售合同或购买商品时口头通知买方其三(3)天的取消权利,并在合同或与交易相关的收据中包含(根据联邦法律要求的形式)一则取消通知。不同的州还对取消某些特定类型的交易提供附加权利。分销商必须熟悉并遵守联邦法律以及零售交易所在州的任何此类法律。

部分退款。NHT Global不会接受分销商的部分退款要求。

更换。NHT Global不会接受来自分销商的产品更换请求。

分销商职责。如果零售顾客在订购或购买产品后的第三(第3)个工作日午夜之前(或适用州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间段)将有效的取消通知邮寄或交付给分销商,则分销商应尊重其取消权。如果买方已接受所递送的任何货物,则该产品必须连同通知一起,以与交付时相同的良好状态退还。分销商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0(十)个工作日内(或适用州法律要求的更短的期限内),退还所有根据销售合同支付的款项。如果零售顾客在指定时间段内联系NHT Global支持部门,投诉分销商拒绝退还适当的款项,则该分销商的分销权将在解决投诉问题之前被暂停。

IX. 一般条款。

保留记录。NHT Global鼓励所有分销商保留业务交易的完整准确的记录。NHT Global可行使选择权,要求获取与零售销售或此处所述或适用法律要求的其他事项相关的记录。

举报违反政策的行为。公司鼓励察觉或意识到其他NHT Global分销商违反政策行为的分销商通过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合规部门提交有关事件的书面报告。此类文件必须附有作者的签名和分销商识别号码。不接受匿名投诉也不会针对匿名投诉采取行动。对于此类事务,我们也不接受任何电话投诉,因为投诉方、合作证人以及最终被指控违反政策的人员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文件。报告中应包括相关事件的详细信息,例如日期、发生次数、所涉人员、证人和其他证明文件。备注:投诉方和任何其他证人的姓名将被严格保密,不会透露给违反政策的分销商。

X. 适用于加拿大分销商的条款规定

以下条款规定适用于身份加拿大居民的分销商。

强制性争议解决 – 对于由分销商协议(包括此些政策及程序)引起的索偿,在提起以下所述的仲裁之前,当事方应先本着诚意态度会面,并尝试通过保密的非约束性调解解决此类争议。应任命一位缔约双方均接受的个人为调解员。如果双方不能就调解员达成一致意见,则投诉方应请求加拿大ADR委员会指定一名调解员。调解应在指定调解员之日起60天内进行。调解员费用和花费,以及举行和实施调解所需的费用应由缔约双方平摊。各方应至少在调解前10天支付其预计的分摊费用。各方应支付各自与实施和参加调解有关的律师费、花费和个人费用。调解应在缔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若无法达成一致,则调解应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的ADR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且不应持续超过两个工作日。

除非本政策另有规定,否则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无论是由侵权、合同、权益还是其他原因引起),均应通过符合ADR委员会规定的有约束力的保密仲裁方式,由单个仲裁员裁决。分销商在此放弃其通过陪审团或任何法院进行审判的权利,但在此明确提供的权利除外。仲裁审理应在当事方提出请求后不超过一百八十(180)天内进行,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任何协议或者出现特殊情况,并要在审理结束后三十(30)天内作出裁决 。仲裁应在分销商可以合理到达的位置进行,或者由分销商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选择的地点进行。但是,可以在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中作出裁决。

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提供仲裁通知来发起仲裁:

  • 通知中必须包含对争议的说明以及所要寻求的救济。
  • 还需将三份仲裁通知书副本以及适当的申请费寄送至:

ADR Chambers

180 Duncan Mill Road, 4th Fl.

Toronto, ON

M3B 1Z6

  • 需将仲裁通知的一份副本按照下文规定的通知条款送至另一当事方。

仲裁员在了解和处理过程中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ADR委员会可能不处理任何多重申索或集体仲裁。在此情况下,双方明确同意,他们只能以个人身份向另一方提起争议,而不是作为任何所谓集体或代表人诉讼的集体成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集体诉讼或集体仲裁。未经所有受影响当事方书面同意,仲裁员不得合并或组合任何当事方的主张诉求。ADR委员会可能不处理任何多重申索或集体仲裁,因此双方明确同意仲裁应仅限于个人索赔。仲裁员可全权裁决胜诉方无需支付仲裁费用、仲裁员费用以及任何与争端解决有关的合理和必要的律师费用。发起仲裁的费用应由发起仲裁的当事方支付,所有剩余花费和费用均应通过发布的最终裁决在各当事方之间平摊。在不执行任何法律选择的情况下,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及起因于本协议、与之相关或涉及本协议的任何提起仲裁的事宜,都受安大略省法律的管辖,包括但不限于1991年仲裁法, S.O. 1991 c.17修订案。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当事方和仲裁员应对仲裁程序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争端、争议或索赔主张的实质或依据;与争议相关的任何和解要约、和解讨论或要约的实质或内容;在任何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请求或任何请求的内容或附件;在仲裁审理中提出的任何证词或其他证据内容,或通过仲裁发现的证据;任何仲裁裁决的条款或金额;仲裁员对在此仲裁案中涉及的任何程序性及/或实质性问题的裁决。

双方进一步同意,仲裁员没有权利 (1) 裁定超出协议规定范围的救济;(2) 裁定后果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或未通过胜诉方实际直接损害衡量的任何其他损害;或者(3) 要求合并诉求或进行集体仲裁,合并多人索赔请求,且不得以其他形式主持代表人或集体诉讼。

此些政策或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公司在任何仲裁程序进行之前、之中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向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申请并从其处获得逮捕令、临时限制令、临时或永久性禁令、按照安大略省民事程序的救济或其他公平救济,以保护和保障公司权益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机密信息、标志、商标和版权材料有关的权利)。双方同意,法院可就以下方面决定公司的权利:

  • 商业秘密盗用
  • 商标侵权
  • 版权侵权
  • 违反本协议中关于机密信息的条款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为了寻求公平救济或强制执行裁决或命令而提起的任何诉讼不构成任何当事方将所有主张提起仲裁的权利或义务的放弃。如果任何分销商在违反本节规定的情况下提起仲裁以外的诉讼,并且在公司的要求下未能将相关事项提交仲裁,那么分销商应向公司承担针对该事项强制仲裁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法律费用。

本节内容应确保公司及其所有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官员、董事、成员、经理、代理、雇员,律师、继任者和委派人员的利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应有权调用或寻求执行此些条款,并且其范围应涵盖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索赔。

如果本仲裁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确定为违反任何省、地区或联邦法律,或在其范围内无法执行,双方同意,此类条款或其部分内容是可分割的,并可修改为与适用法律相一致,以在最大程度地发挥该条款的初始条件和意图。

分销商对本公司提出的任何索偿或诉讼因由(无论是否以本协议为依据),均不构成对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包含的契约和协议的抗辩。本仲裁条款应适用于通过上述调解程序未能成功解决的所有索赔。

损害豁免 – 在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即使另一方已被告知可能会出现此等损害,缔约双方也将放弃对所有损害的索赔。双方进一步放弃对示范性和惩罚性赔偿的所有要求。

管辖法律、管辖权和地点 – 本协议及此政策及程序以及任何对其的解释和执行问题,以及因该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无论依据法律还是衡平法主张、基于合同、基于侵权行为或其他方式(包括在任何仲裁程序中主张的实质性要求或抗辩),均应受安大略省法律的管辖,不考虑法律选择或法律原则冲突。任何仲裁程序中的程序事项均应受ADR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管辖。公司与任何分销商之间无需仲裁的任何索赔、争议、事项、争端或诉讼的强制性和排他性管辖权和地点应为安大略省多伦多市的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排除所有其他地点和法院,分销商在此放弃对该地点的任何和所有反对意见,包括个人管辖权和不便于审理的法院等。分销商违反本规定在另一地点或法院对本公司提起或进行诉讼应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分销商同意并保证,公司有权获得临时、初步和永久的反诉讼禁令救济以执行此规定。即使有任何相反的限制法规,分销商同意,分销商可能希望就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本公司提出的任何索赔,必须在该行为引起索赔因由之日起一(1)年内提起。若未能在允许的时间内提起索赔,则将禁止针对公司该作为或不作为的所有索赔主张。分销商放弃使用任何其他时效法规的任何和所有主张或权利。

电子消息 – 加拿大拥有极其严格的反垃圾邮件法规,即“ CASL”,它适用于“商业电子消息”,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和发送到电子地址的其他形式的电子通信内容。分销商应全权负责遵守CASL和其他适用法律并承担因分销商不遵守规定而导致的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NHT Global因任何分销商的不合规行为而被直接评定的处罚)。按照CASL规定的潜在罚款额非常高,并可能包含最高为$10,000,000的行政罚款。

分销商发送的任何宣传该分销商或NHT Global产品或服务的电子邮件必须遵守适用法律和以下要求:

消息内容 

  • 必须提供可回复发件人的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 电子邮件中必须提供一项通知内容,告知接收者其可以通过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回复该电子邮件,以要求发件人未来不再向其发送招揽性电子邮件或信件(即有效的“退出”通知)。
  • 电子邮件中必须包含分销商的实际邮寄地址。
  • 电子邮件中必须说明分销商开展业务所用的名称。
  • 电子邮件必须在明显的位置清楚表明该消息是广告或招揽性质。
  • 鼓励收信人注册加入NHT Global成为分销商的消息必须包含NHT Global的名称,并说明该消息由NHT Global的独立分销商发送。
  • 禁止使用误导性或欺骗性的主题和/或错误或者误导性的标题信息。
  • 对于所收到的所有退出请求(无论是通过电子邮件还是普通邮件发送),都必须在十(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出。

获得同意发送消息

按照CASL规定,发送未经请求的电子商业消息(包括电子邮件和文本消息)的人士必须获得消息接收者的明确或默示同意。

要获得发送商业电子邮件或电子消息的明确同意,您必须:

  • 说明您寻求同意的目的(例如发送商业电子邮件)。
  • 说明您开展业务所用的名称。
  • 提供实际邮寄地址。
  • 至少提供一项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或网址。
  • 告知其可以撤回同意。
  • 以能够提供证明的方式获得个人的同意。例如,提供可以单击或实际勾选的同意框。不要创建假定同意(例如,预先选中的同意框)或退出机制。

只有在消息的接收者符合以下情况时,才存在暗示同意发送商业电子邮件或电子消息:

    • 与分销商拥有“已存在的商业关系”,因为消息接收者:
    • 在消息发送之日的前两年内从分销商处购买或接受了一次商业机会,或者
    • 在消息发送之日的前六个月内向分销商提出了一份问询或申请。
    • 通过以下形式与分销商具有“家庭关系”:
    • 合法的父母/子女关系
    • 婚姻关系;或者
    • 同居伴侣关系;以及
  • 分销商及其关系人进行了自愿的直接双向通信沟通。
  • 在直接自愿的双向联系基础上,与分销商拥有“个人关系”,并且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例如利益共享、经验、观点以及通讯内容中所证明的信息、沟通频率、自沟通通讯以来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是否亲自碰面等,可以合理断定这种关系是“个人关系”。

在所有情况下,如果该个人已表明他们不希望收到消息,则表示不存在默示同意。

推荐

CASL允许个人将其朋友和家人推荐给公司和商业人士,并允许获得推荐的公司或商业人士向被推荐人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但是,要进行推荐,该个人必须与分销商和被推荐人都存在关系。可接受的关系定义如上,他们是:

  • 现有业务关系
  • 家庭关系
  • 个人关系

如果分销商希望招揽推荐,则招揽内容必须说明引荐人须与分销商以及被推荐人拥有此些关系之一,并且被推荐人已同意从分销商处收到消息。招揽内容须说明分销商将在消息中标明进行推荐的人士。可接受的推荐示例包括分销商的现有客户将其朋友推荐给分销商。

一旦分销商收到有效的推荐,分销商就可以向被推荐人发送一封电子邮件。推荐消息必须包含引荐人的全名,并且必须说明该消息是通过推荐发送的。推荐消息还必须符合上述“消息内容”要求。在发送单个推荐消息后,分销商必须删除被推荐的电子邮箱地址,并且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或向其发送其他消息,除非他们征得该个人的同意。

修改于07/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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